海林市委抓重点,攻难点,围绕“四项举措”,积极传达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。
一是传达精神强引领。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、专题学习研究,带头学习《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会综合情况报告》,深入领会五个片区调研座谈会议精神实质,把巡察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、统一到中央巡视巡察要求上来。市委巡察办组织各巡察组,通过“巡察讲堂”采取集中学、主动学等方式,学深吃透调研座谈会议精神,把巡察要求贯彻好,把巡察措施落实好。
二是强化主体重责任。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,坚决落实好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,其他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,定期研究巡察重点,听取巡察汇报,及时调度巡察工作进展,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,做到点人、点事、点问题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,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三是聚焦重点抓落实。强化问题意识、聚焦问题导向,结合已开展的七轮巡察实际,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、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,坚持整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通过围绕“三个聚焦”要求,抓重点、攻难点、严落实、促成效,切实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、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。
四是提升质量快推进。引导巡察干部敢巡善巡,善于从工作上发现问题,随时分析定性、立行立改、监督整改;确保业务过硬,善于挖掘线索,及时研判定性、快速移交。要与时俱进创新巡察方法,深入推进与纪委和组织部贯通融合,突出巡察前、巡察中、巡察后全程监督模式,不断探索常规+专项、联动、提级等巡察方式,落实“一村一报告”新要求,坚持执行“未巡先改”和立行立改督办等制度,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“巡察大集”活动,有效加大巡察宣传力度,提高群众知晓率,切实推动我市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落实落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