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 明:市监委委员
联系电话:7117906
负责工作:协助徐立达同志管理第四监督检查室、第九审查调查室、派驻交通局纪检监察组、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、联系山市镇纪委;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简历:
1992.09-1995.03 牡丹江大学俄语专业学生
1995.03-1995.06 毕业待分配
1995.06-1995.11 海林卷烟厂职工
1995.11-1999.08 海林市人民法院书记员、办公室督察员
1999.08-2002.10 海林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
(1999.03-2002.01在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)
2002.10-2004.03 海林市人民法院办公室政务副主任(副科)
2004.03-2009.05 海林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
(2002.09-2005.07在黑龙江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)
2009.05-2011.11 海林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(正科)
2011.11-2012.02 海林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纪检组组长
2012.02—2017.12 海林市纪委常委
2017.12—2021.11 海林市纪委常委兼市监察委员会委员
2021.11— 海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